金堂县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报名工作方案
金堂县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报名
工作方案
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45号)的安排,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报名将于2021年10月底进行。根据我县实际,现就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符合如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符合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省户籍(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在岗群体。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含参加往年高职扩招已录取注册的考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及志愿填报办法
(一)网上填报基础信息
本次扩招专项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所在(在川务工的外省户籍考生选择务工地)县(市、区)招考机构作为报名确认点。所有考生报名时须使用居民身份证,并作为审核考生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的依据。
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
考生应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选择类别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退役军人须选择退役是否满1年及是否自主就业。
(二)网上填报志愿及缴费
1.考生可填报1所学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及愿否服从校内专业调配(系统默认为不服从)。考生完成志愿填报后应及时保存。
2.考生网上完成基础信息和志愿填报后,应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及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执行,即每生130元。未缴费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核
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8日
报名结束后,县考试服务中心将报名考生数据按类别交相关部门进行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按照“考生资格审核部门及要求”(详见附件)携带相关资料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各部门于11月8日17:00前将审核完毕的考生名单返回县考试服务中心。
(四)现场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13日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省户籍考生还须提供6个月以上合同证明)及其复印件,到县考试服务中心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提醒: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现场确认期间,必须全程配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扫场所码、测量体温。
(五)考试实施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并取得报名号后,须于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12:00前登录志愿填报学校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并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加考试。
三、宣传动员
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统筹运用好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通过答问、图解、访谈等形式,全面准确解读我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政策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县退役军人局: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等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做好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做好在岗基层医疗人员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等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高素质农民、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等工作;
县经信局:负责做好工业企业在岗员工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等工作;县总工会:负责按照教育部和全总“求学圆梦”计划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等工作。
四、具体报名要求,请关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sceea.cn)和微信公众号。
地址:赵镇复兴街51号金堂县教育局二楼;
咨询电话:84982655转801。
附件:考生资格审核部门及要求
金堂县考试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
附件
考生资格审核部门及要求
考生类别 |
审核部门 |
咨询电话 |
审查材料 |
备注 |
退役军人 |
县退役军人局
2—9室 |
63260893 |
(一)户口本;(二)身份证;(三)退役证;(四)非川籍人员需提供在川内务工6月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 | |
在岗基层幼儿教师 | 县教育局609室
学前教育科 |
89400032 |
(一)身份证;(二)教师所在幼儿园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 | |
“一村一幼”辅导员 | ||||
在岗基层医疗人员 | 县卫健局315室 |
84936664 |
(一)身份证复印件;(二)毕业证复印件;(三)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原件;(四)聘任合同复印件;(五)现有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 |
下岗失业人员 | 县人社局5—8室 |
84937313 |
(一)身份证;(二)失业登记证 | |
农民工 | (一)户口本;(二)能证明本人享有集体土地权益的证明(包括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使用、集体土地收益分配权益等);(三)务工证明:川籍人员需提供单位参保证明,非川籍人员需提供在川内务工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和参保证明。 | |||
高素质农民 |
县农业农村局1011室 |
13541392369 13982058885 (工作时间) |
(一)身份证;(二)新型职业农民证书或者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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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基层农技人员 | (一)身份证;(二)当地政府出具的在编在职的工作证明。 | |||
在岗企业员工 | 所在企业 |
|
企业同意参加学习的证明 |